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都超过一年了,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担心自己权益没保障,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超过一年没签劳动合同我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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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和相应处理办法的。首先,我们要了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概念。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一旦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出现法定的解除情形,否则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从你入职满一年的当日起,你和公司之间就已经被法律认定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还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从你入职第二个月开始到满一年的前一日,这期间公司需要支付你双倍工资。举例来说,如果你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在这11个月里,除了正常发放的工资,公司还需要额外再支付你5000元×11个月 = 55000元。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可以和公司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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