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不想走程序该怎么办?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但是走法律程序感觉又麻烦又费时间,实在不想走程序,就想尽快解决这个事情拿到赔偿,我该怎么做呢?想了解下有没有别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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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如果不想走程序来解决问题,仍然有一些途径可供选择。首先来解释一下医疗事故,它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一个途径是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这是一种比较直接和简便的方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协商时,患者要明确提出自己合理的赔偿要求,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因医疗事故导致的损失。双方可以就赔偿的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进行沟通和谈判。不过,协商过程中,患者需要注意收集和保留与医疗事故相关的证据,如病历、检查报告等,以便在协商不成时作为后续维权的依据。 第二个途径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也就是说,在没有向法院起诉的情况下,患者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调解。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双方提供的材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种方式借助了行政部门的力量,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调解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虽然不走法律程序可以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问题,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协商可能会因为双方立场不同而难以达成一致,调解的结果可能无法满足患者的全部诉求。而且,如果协商或调解不成,最终还是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因此,患者在选择解决方式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权衡利弊,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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