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离婚协议时应注意什么事项,常见协议离婚纠纷有哪些?


在签离婚协议时,有许多重要的事项需要注意,同时也有一些常见的协议离婚纠纷值得我们了解。 首先,关于签离婚协议时的注意事项。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它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一旦签订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就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在内容方面,离婚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也就是说,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比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的方式迫使对方签订离婚协议,这种协议就是可撤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要明确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探视权的行使等。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并且可以在固定的时间和地点探视孩子。 财产分割也是关键部分。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明确的划分,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如果有债务,也要明确债务的承担方式。比如,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离婚时要协商好房产归谁所有,未还的房贷由谁继续偿还。 常见的协议离婚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财产分割纠纷。可能会出现一方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是子女抚养纠纷。比如,一方不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或者在探视权行使过程中发生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 三是债务承担纠纷。如果在离婚协议中对债务承担约定不明确,可能会导致债权人向双方主张权利,引发夫妻之间的纠纷。总之,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要谨慎对待每一个条款,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