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涉外离婚诉讼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我和我的配偶有一方是外国人,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想走诉讼程序。但对涉外离婚诉讼不太了解,不知道有哪些方面需要特别注意,比如管辖权、法律适用等问题,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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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涉外离婚诉讼中,有多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首先是管辖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如果外国一方不在中国居住,中国一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就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此外,如果双方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是法律适用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也就是说,在中国进行涉外离婚诉讼,就适用中国的法律来处理离婚相关事宜,包括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比如在财产分割上,会按照中国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原则来进行。 再者是文书送达问题。由于一方可能在国外,送达诉讼文书相对复杂。可以通过外交途径送达;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也可以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等。如果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最后是委托律师问题。在涉外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但如果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因为外国律师不能以律师身份在中国法院参与诉讼活动。 总之,涉外离婚诉讼涉及到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和程序,当事人在处理时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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