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打官司时怎么伸冤?


在和政府打官司时若觉得自己遭遇不公想要伸冤,有多种合法途径可以尝试。 首先,可以考虑上诉。上诉是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是一种常见且有效的伸冤途径,通过上一级法院的重新审理,可能纠正一审的错误判决。 其次,如果判决已经生效,还可以申请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不过申请再审需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事由,比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等。 另外,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在整个伸冤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进行操作,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