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二次报销比例是多少?
我是低保户,之前看病花了不少钱,听说有二次报销,但是不太清楚具体的报销比例。想了解一下,这个低保二次报销比例是怎么规定的呢?它和哪些因素有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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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二次报销,指的是低保户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之后,还能进行的第二次报销,以此进一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一般来说,这第二次报销是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或者医疗救助来承担的。 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面来看,依据《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当低保户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额度时,就进入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不同地区对于这个起付标准的设定有所不同,有的地区可能是1万,有的可能更高或更低。报销比例通常在50% - 80%之间。例如,某地起付标准是1万元,报销比例为60%,如果一位低保户经过基本医保报销后自付了2万元,那么大病保险可以报销(2万 - 1万)× 60% = 6000元。 而医疗救助的规定在《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有提及。它主要是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救助比例也因地区而异,一般在70% - 90%左右。比如当地规定医疗救助比例为80%,某低保户剩余未报销的费用是5000元,那么医疗救助可以报销5000 × 80% = 4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医保政策不同,具体的低保二次报销比例、起付标准等都会存在差异。所以,要确切了解当地的低保二次报销比例,建议向当地的医保部门或民政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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