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纵火案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家附近有人疑似故意纵火,虽然火很快被扑灭没造成太大损失,但还是让大家很不安。我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这种故意纵火行为会被立案呢?是只要有故意纵火的行为就会立案,还是要达到一定的损害程度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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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纵火,在法律上也被叫做放火罪。放火罪指的是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有人故意点起火,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威胁或者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条的规定,故意放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故意放火的行为,并且该行为危害到了公共安全,即使还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公安机关也会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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