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以旧换新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我经营着一家金银首饰店,最近经常开展以旧换新的活动。但我不太清楚在这种以旧换新业务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到底是怎么算的。是按新货物的销售额算,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法呢?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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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旧换新
  • #消费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以旧换新是一种常见的商业促销方式,而在消费税方面,其计税依据有着明确的规定。 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目的在于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以旧换新业务中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确定,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74号)规定,考虑到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同时,依据消费税相关规定,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应按照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这是因为金银首饰的特殊性,其价值较高且回收后仍可继续加工利用。 对于非金银首饰的以旧换新业务,通常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也就是以新货物的销售价格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这是因为非金银首饰在回收后可能无法直接再次销售,且新货物的销售价格更能反映其市场价值和应税价值。 例如,商家销售非金银首饰的新货物价值1000元(不含税),顾客用旧的同类首饰作价200元参与以旧换新,此时应按照1000元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来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而如果是金银首饰,商家实际收取顾客差价300元(不含税),则按照300元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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