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情况下还有可能被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我不太清楚在法律里,什么样的具体行为或者情形会被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我担心自己的一些行为可能触及到这个罪名,但又不太确定界限在哪里,所以想详细了解一下哪些情况会被认定为此罪。
展开 view-more
  • #危害公共安全
  • #危险方法
  • #刑法规定
  • #犯罪认定
  • #公共安全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的行为会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或者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二章规定了危害公共安全罪,其中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的“其他危险方法”是对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其他具有广泛杀伤力和破坏性的犯罪方法的概括性表述。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可能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情形有很多。例如,私设电网,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不特定的人触电伤亡;驾驶机动车在人群密集的地方横冲直撞,这会对众多人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像在疫情期间,明知自己感染了传染病却故意在公共场所不采取防护措施,四处活动,可能会导致传染病的扩散,危害到公共卫生安全等。 总之,判断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关键要看行为是否具有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相当的危险性、破坏性,是否会对公共安全造成现实的威胁或者已经造成了危害后果。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