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在什么情况下能够免税?
我经营着一家合作社,最近在税务方面有些发愁。想了解下,到底在哪些情况下合作社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呢?比如是在经营特定项目时,还是满足某些规模条件之类的,希望能弄清楚相关情况,合理规划合作社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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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免税,简单来说就是不用缴纳税款。这对于合作社来说,可以减轻经济负担,有利于其发展壮大。 在增值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如果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这意味着,只要合作社销售的是成员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就不用缴纳增值税。比如,合作社成员种植的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合作社将其统一销售,就属于这种免税情况。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具体来说,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等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如果合作社从事这些项目,那么其所得就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此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这是为了鼓励合作社为成员提供生产资料,促进农业生产。总之,合作社只要符合上述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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