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起诉离婚?


单方面起诉离婚,指的是夫妻中的一方单独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对于“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破坏了婚姻关系的基础。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也破坏了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赌博和吸毒等行为不仅会导致家庭财产的损失,还会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如果一方有这些恶习,经多次劝说仍不改正,另一方可以以此为由起诉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里的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原因。并且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一个兜底条款,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断。比如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或者一方有严重的生理缺陷不能进行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等情况,都可能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