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押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退?
我租了个房子,交了押金。现在房东说有些情况押金不退,但没说具体的。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讲,到底什么情况下房东可以扣着我的押金不给退啊?这关系到我最后能拿回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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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租赁关系中,房屋押金是承租人交给出租人的一笔钱,主要是为了保证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能按照约定使用房屋、不损坏房屋及屋内设施等。当出现以下这些情况时,房东通常可以不退还押金。 首先,承租人损坏了房屋及屋内的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承租人不小心把房东的家具弄坏了,或者墙壁被严重涂鸦等,房东为了维修这些物品或者恢复房屋原状所花费的费用,就可以从押金里扣除。如果扣除后押金还有剩余,剩余部分应该退还给承租人;要是押金不够赔偿损失,房东还有权要求承租人补足。 其次,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前退租。在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明确约定租赁的期限,如果承租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提前终止合同,这就属于违约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种情况下,房东可能会以承租人违约为由,不退还押金。 再者,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或者其他费用。例如水电费、物业费等,如果在租赁期间这些费用没有结清,房东可以用押金来抵扣这些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承租人拖欠费用不支付是违反合同约定的,房东有权采取措施保障自己的权益,用押金抵扣费用就是其中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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