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方交印花税是从哪年开始的?
我在做公司财务税务梳理的时候,发现有印花税这一项。不太清楚购货方交印花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这关系到我们公司之前税务情况的核查,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从哪一年开始购货方需要交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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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对于购货方缴纳印花税的起始时间,需要结合印花税相关法规的发展来理解。 1988 年 8 月 6 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该条例自 1988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在这个条例中明确规定了购销合同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范围。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也就是说,从 1988 年 10 月 1 日起,购货方在进行符合规定的购销业务时,就需要缴纳印花税。 这里的印花税是针对购销合同来征收的,通常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比如,一般情况下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税率是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所以,从那时起,只要购货方签订了属于印花税应税范围内的购销合同,就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 2021 年 6 月 1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通过,并于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废止。《印花税法》进一步对印花税相关规定进行了规范和完善,但关于购销合同印花税的基本规定仍然延续,购货方依旧需要就符合条件的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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