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没有女方名字,离婚时女方能分到房产吗?
我和老公结婚后买了房,但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分到这套房产呢?心里一直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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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女方离婚时是否能分到房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男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产通常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女方一般不能要求分割该房产。 其次,要是该房产是在婚后购买,即使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种情况下,女方有权要求分割房产。 另外,如果是男方父母在婚后出资为男方购买房产并登记在男方名下,若无明确表示只赠与男方一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该房产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在离婚时可以参与分割;若明确表示只赠与男方,那么该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女方通常不能分割。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双方对该房产的归属有书面约定,比如签订了财产协议,明确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总之,房产证上没有女方名字,不意味着女方在离婚时一定不能分到房产,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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