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买的房子加了女方名字,离婚时该怎么办?
我和老公结婚前,他买了一套房子,婚后他把我的名字加到了房产证上。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想知道这套房子在离婚时会怎么处理,我能分到房子的一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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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男方买的房子加上女方名字后,从法律角度来看,这通常被视为男方对女方的一种赠与行为,意味着该房产成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处理。例如,双方可以协商决定一方获得房产,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将房产出售,双方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售房款。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首先会考虑购房的资金来源,虽然房子原本是男方购买,但加上女方名字后性质发生了变化。不过,如果男方能够证明购房的大部分资金是自己支付的,这在分割时可能会作为一个考量因素。其次,会考虑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包括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等方面。如果女方在家庭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或对子女抚养付出较多,法院可能会适当倾向于女方。此外,还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以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房产还有未还清的贷款,那么贷款的偿还问题也需要一并处理。一般来说,获得房产的一方需要继续承担剩余的贷款偿还责任,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总之,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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