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儿女在哪些情况下会判给男方?


在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法院通常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但存在特殊情形时可能判给男方。比如,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像女方患严重传染病,可能会传染给孩子,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女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提出子女跟随自己生活;还有因其他特殊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比如母亲被判刑等情况。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判决。若男方能证明自身存在以下情形,子女判给男方的可能性较大: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意味着男方再生育机会受限,从保障男方生育权益及对孩子成长稳定角度考虑;子女长期跟随男方生活,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例如孩子一直跟男方生活,熟悉男方这边的生活环境、教育资源等;男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男方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男方生活,这在抚养权判决中是很重要的考量因素。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事务,比如抚养权归属时,要从各个方面考虑,选择对未成年人成长最有利的方式,包括生活环境、教育条件、情感陪伴等多个因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