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药达到多少钱才会立案?
我最近了解到卖假药是违法的,我自己对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太清楚。就想问问,到底卖假药金额达到多少,相关部门就会立案处理呢?我是想搞明白这个标准,心里有个底,避免不小心触及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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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假药并不是单纯以金额来确定是否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七条,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应予立案追诉: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药品成份的等等。 也就是说,即使卖假药的金额很少,但只要符合上述这些情形,就会被立案。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没有上述特定情形,销售金额方面也有对应的考量。如果生产、销售、提供假药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 ,属于“其他严重情节”;生产、销售、提供假药金额50万元以上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这些不同金额对应的情节,会影响最终的量刑。 另外,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要注意,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而且,如果是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药品或者销售上述药品,数量不大,且未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的,或者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带有自救、互助性质的生产、进口、销售药品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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