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期信用证何时付款?
我做进出口贸易,跟客户签了用即期信用证结算的合同。现在货物已发出,相关单据也都备齐了,可就是不确定对方什么时候会付款。我很担心资金回笼的时间,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即期信用证到底什么时候付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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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期信用证是一种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结算方式。简单来说,即期信用证就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的规定,即期付款信用证下,开证行或指定银行在收到相符交单后,应立即付款。这里的“立即”,虽然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在审核单据无误后的合理时间内。合理时间通常理解为银行收到单据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并付款。 在我国的法律实践中,也是遵循国际惯例来处理即期信用证付款问题的。例如在相关的国际贸易纠纷案件中,如果银行没有在合理时间内付款,受益人可以依据信用证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求银行承担违约责任。 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相符交单的问题。相符交单指的是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在表面上必须与信用证条款的规定完全相符。如果单据存在不符点,开证行或付款行有权拒付。所以,出口商在制作和提交单据时,一定要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要求,确保单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免影响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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