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从哪天开始算起?
我被通知要行政拘留,但是没搞清楚这个拘留时间从哪天开始算。是收到通知那天,还是实际开始限制我人身自由那天呢?我有点担心时间算错会影响后面的安排,想弄明白这个问题。
展开


行政拘留是一种常见的行政处罚方式,它限制了被处罚人的人身自由。下面为你详细说明行政拘留开始日期的计算方式。 通常来讲,行政拘留的起始日期是从被处罚人实际被送达拘留所执行拘留的那一天开始计算。这就意味着,不是从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日期起算,也不是从被处罚人收到处罚通知的日期起算,而是从真正进入拘留所的时间点开始计算。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所以行政拘留当天不计算在拘留期限内,从入所的次日开始计算。例如,某人在3月1日被送达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5日,那么从3月2日开始计算,到3月6日拘留期满。 另外,如果被处罚人在到达拘留所之前,因为同一行为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那么这段时间是可以折抵行政拘留期限的。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比如,被处罚人因该违法行为先被刑事拘留了2天,之后转为行政拘留5天,那么这2天刑事拘留的时间可以折抵行政拘留,实际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就变为3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