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重整计划在什么情况下算通过?


企业破产重整计划的通过是企业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关键环节,它涉及多方利益,并且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企业破产重整计划。简单来说,企业破产重整计划是指在企业面临破产危机时,为了拯救企业、恢复其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由管理人或债务人制定的一系列行动方案,包括企业的经营方案、债务调整和清偿方案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重整计划的通过需要经过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债权人会议一般会根据不同的债权性质进行分组,常见的分组有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以及普通债权组等。 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而言,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也就是说,不仅要在人数上超过一半的债权人同意,而且这些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要达到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当所有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才算通过。不过,如果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 此外,如果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法律规定获得人民法院的强制批准,那么企业可能会面临破产清算的结局。而人民法院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强制批准重整计划草案,比如重整计划草案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就担保物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将得到公平补偿,并且其担保权未受到实质性损害等。 总之,企业破产重整计划的通过是一个严格且复杂的过程,它充分考虑了各方债权人的利益平衡,以确保重整程序的公平、公正和有效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