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权转让在什么情况下才会生效?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股东,最近打算把自己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别人。但我不知道怎样做才能让这次转让生效,是签了合同就生效,还是需要其他条件呢?我担心转让过程中出问题,想了解一下具体在什么情况下股权转让才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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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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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生效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的法律问题,下面将从几个关键方面来详细分析。首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基础。当转让方和受让方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一般就成立并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合同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实际转让生效。接下来,要完成股权的变更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这意味着,虽然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了,但只有在公司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后,受让方才真正取得股东资格,其权利才能得到更充分的保障。此外,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还需要考虑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总之,股权转让的生效需要满足合同生效、完成变更登记以及处理好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等条件,只有这样,股权转让才能在法律上得到全面认可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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