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在哪些情况下房子能成为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中,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结婚后房子成为共同财产的几种常见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的财产包括婚后双方用共同收入购买的房产。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二人在婚后一起赚钱,然后用这些钱去买了一套房子,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这套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婚后一起工作赚钱,攒够钱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虽然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丈夫的名字,但实际上这套房子是属于夫妻二人共有的。 第二种情况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但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对于这种情况,虽然房子是一方婚前购买的,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相关法律解释,如果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就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要求补偿。例如,丈夫在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婚后夫妻二人一起偿还房贷,那么在离婚时,妻子可以要求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第三种情况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并且明确表示是赠与夫妻双方的。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后女方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明确表示这套房子是给女儿和女婿两个人的,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四种情况是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的房子,且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只归一方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在婚姻期间,丈夫继承了其父母的一套房子,父母的遗嘱中没有明确说明该房子只归丈夫一人所有,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判断结婚后房子是否为共同财产,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且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