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下房屋赠与合同会无效?


在探讨什么情形下房屋赠与合同无效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房屋赠与合同的概念。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它是一种双方的法律行为,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形下房屋赠与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首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比如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他们没有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所以他们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是无效的。这就好比一个小孩子,他不明白房屋赠与意味着什么,他签订的赠与合同自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其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简单来说,就是双方表面上签订了房屋赠与合同,但实际上并不是真心想要赠与房屋,可能是为了逃避债务、转移资产等其他目的。这种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法律是不认可其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再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比如,赠与的房屋是违法建筑,或者赠与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正常的社会秩序,如果合同违反了这些规定,就会被认定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另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房屋赠与合同也无效。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它是社会道德和伦理的基本要求。如果房屋赠与合同的内容违背了公序良俗,比如为了不正当的目的进行房屋赠与,那么该合同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最后,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比如,赠与人和受赠人串通,通过赠与房屋的方式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种恶意串通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是不允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综上所述,在签订房屋赠与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确保合同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上述无效的情形,以保障自己和对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