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情况下房子属于婚前财产?

我打算结婚,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什么情况下买的房子会被认定为婚前财产呢?是婚前全款买的就算,还是有其他情况?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能有个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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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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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下面来详细说说房子属于婚前财产的几种常见情况。 首先,婚前一方全款购房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子毫无疑问属于婚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全款买房,意味着购房行为在结婚之前就已完成,房产的取得时间早于婚姻关系的建立,所以该房产自然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用个人财产还贷,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该房产也可认定为婚前财产。虽然婚后存在还贷行为,但由于是用个人财产还贷,房产的产权归属仍倾向于婚前购买方。不过,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后,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并且登记在子女名下,根据法律规定,这也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婚前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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