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什么情况下不予变更强制措施?

我家人涉及一起刑事案件,目前处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状态。我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但不太清楚按照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在哪些情况下是不予变更的。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情形,好判断是否符合变更条件。
展开 view-more
  • #强制措施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这里所说的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常存在多种情形。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举例来说,有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在之前犯罪后,还在筹备策划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这种情况下为了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就可能不予变更强制措施。 其次,如果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比如犯罪嫌疑人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且仍有能力和意图继续实施相关危害行为,此时出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考虑,一般也不会同意变更强制措施。 再者,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若犯罪嫌疑人有迹象试图销毁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或者通过威胁、贿赂等手段干扰证人正常作证,或者与同案犯进行串供来统一口径逃避法律制裁,那么司法机关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侦查和审判,也会不予变更强制措施。 另外,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可能性较大时,也可能不予变更。比如犯罪嫌疑人曾经有过威胁被害人等行为,司法机关担心变更强制措施后其会对相关人员进行报复,就不会同意变更。最后,如果企图自杀或者逃跑,明显表现出不想配合司法程序的意图,司法机关为了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也不会变更强制措施。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