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纸质发票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用?

我手里有一些纸质发票,不确定在哪些情形下它们就不能用了。比如发票有轻微破损、开具信息有小错误,或者过了一定时间,这些情况发票还能不能用呢?想了解下纸质发票不能使用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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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纸质发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当纸质发票存在严重的物理损坏时可能不能使用。例如发票被严重撕毁、烧毁,关键信息如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金额、销售方和购买方信息等无法辨认,就不能正常使用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发票损坏到无法完整呈现这些必要信息,就不符合规定,不能用于财务报销和税务处理。 其次,发票开具信息有误时也可能不能用。比如购买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重要信息填写错误,或者发票上的商品或服务名称、数量、金额等与实际交易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若这些内容填写错误,企业可能面临税务风险,所以这类发票通常需要重新开具,不能直接使用。 再者,过期的发票一般不能用。这里的过期主要指超过了税务机关规定的认证抵扣期限(虽然现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取消了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但其他情况仍可能存在期限要求),或者企业内部财务制度规定的报销期限。企业基于财务管理和税务合规的需要,会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处理发票。超过期限的发票可能会影响企业的财务核算和税务申报,因此通常不被接受。 另外,虚假开具的发票绝对不能用。包括没有真实交易而开具的发票,或者与实际交易情况严重不符的虚开发票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使用虚假发票不仅不能用于正常的财务和税务处理,还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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