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买卖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呢?
我最近和别人签了个买卖合同,但是我有点担心合同的效力问题。我不太清楚到底哪些情况会导致合同不成立或者不生效,就怕自己签了个无效的合同,到时候给自己带来麻烦。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买卖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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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领域,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首先来了解一下买卖合同不成立的情况。合同的成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并且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若当事人之间并未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比如对标的、数量等核心内容没有明确约定,那么买卖合同就不成立。例如,甲和乙商议买卖一批货物,但是对于货物的具体规格和数量始终没有达成共识,这种情况下,他们之间的买卖合同就不成立。此外,如果一方发出的要约没有得到对方有效的承诺,合同也无法成立。比如甲向乙发出购买某商品的要约,乙回复的内容对甲的要约进行了实质性变更,这就不能视为有效的承诺,合同也就不能成立。接下来看看买卖合同不生效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签订买卖合同的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那么该买卖合同是不生效的。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也就是说,如果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是为了虚假交易,并非真实的买卖意图,那么这个合同也不生效。还有,如果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同样会导致合同不生效。比如买卖毒品等违禁物品的合同,明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总之,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确保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成立和生效要件,这样才能保障合同的效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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