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贷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我在结婚前买了房,有一笔房贷。现在结婚了,我想知道这笔婚前的房贷是算我个人的债务,还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呢?我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展开


要判断婚前房贷是否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咱们得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而个人债务就是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并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方面的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婚前的房贷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且房子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也是用其个人财产来偿还房贷,那么通常情况下,这笔房贷属于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它是婚前个人购房产生的债务,并且没有体现出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符合共同债务的情形。 然而,如果婚后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婚前的房贷,虽然房子是婚前购买,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在法律上是有不同处理方式的。此时,共同还贷部分就具有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另外,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比如约定该婚前房贷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按照约定来处理,这笔房贷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