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多久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
我之前工作时受了伤,已经拿到工伤认定书了。现在想知道得等多久才能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因为这关系到后续赔偿等一系列事情,我心里没底,也不清楚具体的时间规定,所以来问问。
展开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对于工伤职工来说至关重要,它直接影响到职工所能享受的工伤待遇。在拿到工伤认定书之后,何时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说,关键条件是“伤情相对稳定”,而不是单纯依据时间来确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伤情相对稳定”并没有统一明确的时间标准,因为不同的工伤伤情恢复情况差异很大。 一般而言,如果是比较轻微的工伤,例如一些皮外伤、简单骨折等,经过治疗后恢复较快,可能在工伤认定后1 - 3个月左右,伤情就能达到相对稳定的状态,此时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但要是工伤情况较为严重,比如涉及到颅脑损伤、重大器官损伤、复杂骨折等,恢复时间会很长,可能需要3 - 6个月,甚至更久才能达到伤情相对稳定。 为了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职工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此外,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总之,工伤职工及其家属要密切关注伤情恢复情况,在合适的时间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