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规定物业费从什么时候开始交?

我买了套新房,开发商通知收房了,但我还没实际入住。我不太清楚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物业费是从通知收房就开始交,还是等我实际住进去之后才交呢?想了解下这个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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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费缴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关于物业费从何时开始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规给出了明确指引。 一般情况下,物业费的起算时间与房屋交付密切相关。当开发商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完成了房屋交付手续,业主就需要开始承担物业费。这是因为,自交付时起,业主实际上已获得了对房屋的控制和使用权利,物业服务企业也开始为包括该房屋在内的整个小区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也就是说,一旦房屋交付,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基于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便正式生效,业主需按约定支付物业费。 然而,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交付给业主使用,那么在问题解决之前,物业费通常不应由业主承担。因为此时业主并没有真正享受到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要求其支付物业费是不合理的。 另外,部分地区可能存在一些特殊规定。比如有些地方规定,如果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业主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按一定比例缴纳物业费。这体现了对业主权益的合理保护,同时也兼顾了物业服务企业的运营成本。 综上所述,通常情况下物业费从房屋交付时开始计算,但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遇到房屋交付纠纷或对物业费起算时间有疑问,业主可以与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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