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是什么时候?
我刚找到一份新工作,入职后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心里有点没底,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该在什么时候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呢?要是没按时签会有什么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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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它关乎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开始实际工作(用工之日)之前就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在开始工作时还没签,那么用人单位必须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一个月的时间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合理准备期,用于完成签订合同的相关手续。 假如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月工资是5000元,用人单位从用工第二个月起就需要每月支付10000元工资给劳动者,直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止,但最长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对劳动者权益有更多保障,除非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所以,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当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按照法律规定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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