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都被判刑了,从犯什么时候会判刑?


在刑事案件中,从犯的判刑时间并没有固定的统一标准,这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判断。 首先,要理解从犯和主犯的概念。主犯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以及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则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从司法流程来说,刑事案件通常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这几个阶段。主犯被判刑,并不意味着从犯的案件进程就会随之同步结束。如果从犯的相关证据收集、案件调查等情况比较简单清晰,有可能和主犯一起进行审判和宣判。但要是从犯的情况比较复杂,比如存在一些特殊情节需要进一步侦查,或者从犯在逃后才归案等,那么审判时间就会相应推迟。 在侦查阶段,如果从犯需要补充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时间是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到了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所以,主犯被判刑后,从犯的判刑时间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如果想了解具体案件的进展,可以通过委托的律师向司法机关询问,律师有权利和渠道获取案件的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