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支板房拆迁发房票是由哪里发?
我家的预支板房要拆迁了,说会发房票。但我不太清楚这个房票到底是由哪个部门或者机构来发放,我担心到时候没人管这个事,自己权益没法保障,想问问大家预支板房拆迁时发的房票到底该由哪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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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预支板房拆迁过程中,房票的发放主体通常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房票的概念,房票可以简单理解为一种类似于代金券的凭证,拆迁户凭借它能够在一定范围内购置房屋,这是一种安置补偿的新形式。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一般情况下,预支板房拆迁发房票的主体就是这个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会根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向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发放房票。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也可能存在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其他单位来具体办理房票发放事宜的情况,但这种委托必须要有合法的手续和明确的授权。被委托单位需要在委托范围内,以房屋征收部门的名义进行房票发放工作,并且房屋征收部门要对被委托单位的行为负责。所以,当预支板房拆迁时,如果涉及房票发放,被拆迁人首先可以找当地的房屋征收部门了解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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