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不给钱给房票该怎么办?
我家遇到拆迁,本以为能拿到拆迁补偿款,可拆迁方说不给钱,只给房票。我不太了解房票,也不确定这样合不合理。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拆迁不给钱给房票的情况,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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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过程中,拆迁补偿方式一般有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等,房票也是部分地区采用的一种补偿形式。房票,简单来说,就是一种类似于票据的东西,它代表着拆迁户拥有一定金额的购房权益,可以用它在指定的范围内购买房屋。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这意味着,被拆迁人有自主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如果拆迁方只提供房票而不给货币补偿,这可能侵犯了被拆迁人的选择权。 当遇到拆迁不给钱只给房票的情况时,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与拆迁方进行沟通协商。你可以明确表达自己希望获得货币补偿的意愿,了解拆迁方只提供房票的原因,并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提供货币补偿的选项。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后续可能的需要。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比如向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投诉,说明拆迁方不提供货币补偿的情况,请求他们进行调查和处理。 若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你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收集相关证据,如拆迁公告、补偿方案、与拆迁方沟通的记录等,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拆迁方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合理的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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