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不够该怎么处理?
我家房子要被拆迁了,但是给的补偿根本不够再买套差不多的房子。我觉得这补偿不合理,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想问问遇到拆迁补偿不够的情况,有什么合法有效的处理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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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拆迁补偿不够的情况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白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等。 第一步,您可以与拆迁方进行协商。在我国,拆迁双方是可以就补偿的金额、方式等进行平等协商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所以在协商时,您要依据相关规定,有理有据地争取合理的补偿。 第二步,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是对拆迁补偿决定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合法、合理。 第三步,若行政复议结果仍不能让您满意,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赋予了公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权利。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对拆迁补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总之,遇到拆迁补偿不够的情况,您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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