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
我之前在医院治疗后感觉情况没好转,怀疑是医疗事故。现在想做医疗事故鉴定,但不知道该去哪里做。我想了解下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具体地点和流程,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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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是确定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事故以及事故等级等情况的重要程序。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有两类,一是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它们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二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也就是说,如果要做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一般是向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提出申请;若对首次鉴定结果不服,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此外,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但这种情况比较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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