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去哪个部门鉴定?
我遇到了医疗事故,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来做鉴定。听说鉴定部门很关键,找不对可能影响结果,也担心会耽误时间。我想知道具体该去哪个部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希望能得到准确的信息,好尽快处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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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是确定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事故以及事故责任程度的重要环节。当患者认为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并导致损害结果,想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需要了解负责鉴定的部门。 在我国,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了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会交由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若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此外,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不过中华医学会一般不轻易受理医疗事故鉴定,主要针对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以及非常疑难、复杂的案件。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当事人要按照规定提交相关的材料,积极配合鉴定工作的开展,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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