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应找哪个部门的鉴定中心解决?

我遇到了医疗事故,现在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的鉴定中心来处理。我很担心找错地方浪费时间和精力,也怕影响后续的维权。我想知道到底应该找哪个具体的部门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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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涉及到专门的部门和鉴定中心来解决问题。 首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进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具体来说,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也就是说,如果患者对首次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由省一级的医学会进行再次鉴定。 另外,中华医学会在必要时,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不过中华医学会组织鉴定的情况相对较少,一般针对的是非常特殊和重大的医疗事故争议。 所以,当遇到医疗事故需要鉴定时,通常可以先联系当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如果对结果不满意,再考虑申请省级医学会的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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