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三个月后交社保是否合法?
我是一名劳务派遣人员,和派遣公司签了合同。但公司说要三个月后才给我交社保,我不太懂这合不合法。我担心这会影响我的权益,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派遣公司这么做对不对,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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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劳务派遣人员三个月后交社保是否合法,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社保的概念。社保即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对劳动者的生活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同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八条也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这里的用人单位,对于劳务派遣人员来说,就是劳务派遣单位。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在派遣人员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就有义务为其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费用。 所以,劳务派遣单位三个月后才给派遣人员交社保是不合法的。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务派遣人员可以先与劳务派遣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补缴社保。如果沟通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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