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应该向哪里起诉?
我和配偶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不清楚该向哪个法院起诉。我们现在居住的地方和户口所在地不一样,我想知道具体该向哪个地方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是户口所在地,还是现在居住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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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确定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所说的住所地,就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你要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法院去起诉。要是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另一个地方连续居住了一年以上,那你就要到被告的这个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在这些情况下,你作为原告,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所以,你要确定离婚起诉的法院,需要先明确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情况,同时看看是否存在特殊情形,以此来准确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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