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是如何赔偿的?


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赔偿。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对赔偿标准有明确规定。首先是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比如,因为医疗事故导致额外做了手术,这个手术费用就属于赔偿范围,但原本疾病的治疗费用不算。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误工费方面,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要是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要是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举个例子,小李有固定工作,月收入8000元,因医疗事故误工3个月,那误工费就是8000×3元。要是小张没有固定工作,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每月4000元,误工2个月,误工费就是4000×2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比如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是每天100元,患者住院10天,那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100×10 = 1000元。 陪护费方面,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假如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是50000元,陪护了30天,陪护费就是50000÷365×30元。 伤残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不过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比如伤残等级为八级,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是30000元,患者30岁,那伤残生活补助费就是相应比例×30000×30元。 残疾用具费是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比如因医疗事故导致需要配置轮椅,普通轮椅价格就是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比如转院等过程中产生的打车费、火车票等费用。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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