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哪里办离婚手续?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是不清楚该去哪里办理离婚手续。我们不太了解具体的规定,也不知道是要去户籍所在地,还是可以在常住地办理。想问问到底在哪里能办离婚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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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手续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办理离婚手续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不同方式的办理地点有所不同。 首先来说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比如,夫妻双方一方户口在A市,另一方户口在B市,他们既可以选择去A市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选择去B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这里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指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办理时,双方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然后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通常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例如,被告的户籍在C地,但他已经在D地连续居住了两年,那么原告就需要到D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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