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款项应到哪里领取?
我签了一份租赁合同,现在合同履行中到了结款的时候,但是我不太清楚这个钱应该去哪里拿。是找对方公司的财务部门,还是在合同约定的某个地点,或者是通过线上转账到指定账户?我想弄清楚这个事情,避免后续收款出现问题。
展开


在租赁合同中,款项的领取地点和方式通常是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并在租赁合同里明确约定。这是因为合同本质上是双方之间的一种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而租赁合同一般属于书面合同,其中关于款项支付的条款对双方都有约束作用。 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付款地点,比如约定在出租方的办公地点现金支付,那么承租方就需要按照这个约定,前往指定地点支付款项,出租方也应在该地点领取。若合同约定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到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那么出租方无需前往特定地点,只需等待款项到账即可。 要是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付款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也就是说,在租赁合同中,如果没有约定付款地点,承租方应在出租方所在地支付款项,出租方可以在自己所在地领取。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当事人对初审刑事判决或裁决有异议时,该如何撰写二审刑事上诉状?
- 生产型企业有外贸和内销时综合税负率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情况下可以被拘留吗?
- 吃饭不给钱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 老人的遗嘱没公证,老人死亡后是否有效?
- 对方全责时我可以要求全换新吗?
- 居民医保可以不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 建设工程需要法律顾问吗?
- 职工医保如何转灵活就业医保?
- 电子社保上的照片是身份证上的照片吗?
- 公检法关于驳回申请回避决定的复议是怎样规定的?
- 法院量刑建议书和实际判刑差距大吗?
- 物业录入车牌号有权利拍照房产证和身份证吗?
- 执行人能否交养老保险?
- 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况下可以办理监外执行吗?
- 发行私募基金的成本需要多少?
- 房子转租时房东不给退押金怎么办?
- 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有哪些基本常识?
大家都在问
-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当事人对初审刑事判决或裁决有异议时,该如何撰写二审刑事上诉状?
- 生产型企业有外贸和内销时综合税负率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 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情况下可以被拘留吗?
- 吃饭不给钱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 老人的遗嘱没公证,老人死亡后是否有效?
- 对方全责时我可以要求全换新吗?
- 居民医保可以不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 建设工程需要法律顾问吗?
- 职工医保如何转灵活就业医保?
- 电子社保上的照片是身份证上的照片吗?
- 公检法关于驳回申请回避决定的复议是怎样规定的?
- 法院量刑建议书和实际判刑差距大吗?
- 物业录入车牌号有权利拍照房产证和身份证吗?
- 执行人能否交养老保险?
- 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况下可以办理监外执行吗?
- 发行私募基金的成本需要多少?
- 房子转租时房东不给退押金怎么办?
- 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有哪些基本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