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起诉离婚应该在哪里审理?

我被另一半起诉离婚了,但是我不知道这个离婚案件应该在哪个地方的法院审理。是对方起诉的地方,还是我所在地呢?我很担心去错法院会耽误时间和精力,想弄清楚到底该在哪里审理这个离婚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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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诉讼中,确定案件的审理法院是很重要的第一步,这涉及到法律规定的管辖问题。管辖就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一般情况下,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就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如果被起诉离婚,通常是在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审理;要是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另一个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就由这个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来审理。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同样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被起诉离婚具体在哪里审理,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遇到复杂的情况,难以判断,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案件能在正确的法院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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