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订租赁合同应该去哪儿盖章?

我最近签了份租赁合同,但是不知道该去哪里盖章。合同涉及到房屋租赁,我不太清楚是要去房产相关部门,还是在合同上直接双方自行盖章就行。想问问签订租赁合同盖章有没有固定的地点要求,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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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盖章地点并没有严格的法律规定限制,下面为你详细说明不同主体盖章的相关情况。 对于个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比如个人出租房屋给另一个人居住,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都具有法律效力。这里的盖章一般就是使用个人的私章,双方可以自行约定盖章的地点,既可以在合同拟定现场盖章,也可以之后找方便的地方完成盖章,没有特定要求。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中有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而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如果是企业等法人组织签订租赁合同,企业需要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通常企业会在自己的办公场所,由相关负责人在合同上盖章。并且可能还需要按照企业内部的审批流程,经过相应部门审核同意后再盖章。同时,企业在盖章时要确保盖章人员有相应的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另外,如果租赁合同需要备案,例如房屋租赁合同,可能需要到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有些地方的备案部门可能会要求在备案时重新盖章确认。以房屋租赁为例,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在办理备案过程中,相关部门可能会对合同进行审查并要求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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