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不用盖章吗?
最近在考虑租房子,要签房屋租赁合同。我不太清楚盖章这方面的规定,想知道这个合同是不是一定得盖章啊?要是不盖章会不会有啥问题,对合同效力有没有影响呢,就想具体了解下这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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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并非一定都要盖章,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签字或者按手印即可,盖章不是必需的。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双方签字后合同就成立生效。比如小王和小李,两人都是自然人,小王把自己的房子租给小李,他们签的租赁合同,只要签字了,合同就是有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所以自然人之间即便不盖章,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合同依然有效。 其次,如果合同一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房屋租赁合同上一般是需要盖章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时,盖章是一种确认合同内容并承担合同责任的重要表示形式。因为法人不像自然人,它是一个组织体,盖章就代表法人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当然,除了盖章之外,往往还需要有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的签字。例如,某公司把旗下的房屋出租给个人,这份租赁合同一般就需要盖上公司的公章,同时可能还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最后,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盖章作为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那么就必须盖章合同才生效。这是双方自由约定的结果,既然有这样的约定,就需要按照约定来执行。比如甲乙双方在拟定房屋租赁合同时,特意写明“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那么如果没有盖章,合同就不生效。 总之,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盖章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不同情形下有不同的要求和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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