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告欠债不还的人应该去哪里起诉?

有人欠我钱一直不还,我打算走法律途径解决,可我不知道该向哪个地方的法院起诉。是去欠款人住的地方,还是我自己住的地方,或者有其他规定呢?想了解一下具体该去哪里起诉欠债不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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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要起诉欠债不还的人,首先要明确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是向债务人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住所地就是债务人户口登记的地址。 但如果债务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那就得向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经常居住地通俗来讲,就是债务人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除外) 。 这里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时,要写好起诉状,起诉状里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就是你希望法院怎么判,比如让对方还钱及利息等)、事实和理由(简单说就是对方什么时候借的钱,怎么借的,为啥现在要起诉等情况) ,还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事实的材料。 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在七天内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就会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的,会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法院会通知你缴纳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缴纳费用后就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准时参加庭审就行。 相关概念: 住所地: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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