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担保人破产的案件是否需要中止审理?

我给别人做了担保,现在我破产了,涉及我的这个担保案件正在审理中。我想知道,因为我破产了,这个案件会不会要先停下来不审了,等破产程序处理完再继续,还是会正常接着审理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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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破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担保人破产的案件是否需要中止审理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破产程序和案件审理的基本概念。破产程序是指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理、变价和分配的一系列法律程序。而案件审理则是指人民法院对各类案件进行审查、裁判的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这意味着,如果担保人是企业法人,当人民法院受理其破产申请后,涉及该担保人的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案件通常是要先中止审理的。这是因为在破产程序中,需要由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对债务人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处理。在管理人完成接管工作之前,案件的审理可能会因为债务人财产管理主体的不明确而受到影响。例如,案件中可能涉及对担保人财产的保全、执行等措施,而在管理人接管前,这些操作的主体和权限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案件可能不需要中止审理。比如,如果案件的审理结果并不直接依赖于担保人的财产状况,或者案件的审理不会对破产程序造成实质性的影响,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继续审理。此外,如果案件涉及的是担保人的身份关系等与财产无关的事项,也可能不需要中止审理。例如,担保人作为证人参与的与身份关系有关的诉讼,这类案件与担保人的破产财产并无直接关联,就无需因担保人破产而中止审理。 对于个人作为担保人破产的情况,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的个人破产法。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个人出现资不抵债等类似破产的情况,涉及的案件是否中止审理,法院也会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对其他债权人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来做出决定。如果案件的审理会影响到对个人财产的公平分配,或者需要等待对个人财产的清理结果,那么也可能会中止审理。 综上所述,担保人破产的案件是否需要中止审理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当遇到此类问题时,当事人应当及时与法院沟通,了解案件的进展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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