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公司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我和我爱人开了一家公司,我俩是公司仅有的股东。最近公司经营上遇到点债务问题,有人说夫妻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我不太明白。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夫妻公司到底需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呢?这种责任是怎么界定的呀?
展开


在探讨夫妻公司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夫妻公司。夫妻公司指的是公司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公司形式。 在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只要股东按照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并且公司的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是相互独立的,那么股东通常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该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然而,对于夫妻公司而言,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当夫妻二人设立公司时,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法院可能会认定该公司实质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中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在夫妻公司中,如果夫妻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相互独立,那么夫妻双方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来说,若要避免承担连带责任,夫妻股东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公司有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表,公司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分开核算等,以此证明公司财产的独立性。这样在面对公司债务时,夫妻股东就能够依据有限责任原则,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总之,夫妻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关键在于能否证明公司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相互独立。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