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法中关于拖欠工资赔偿标准的是哪条?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公司已经拖欠我工资好几个月了。我想了解下劳动法里哪条规定了拖欠工资的赔偿标准,这样我心里有数,也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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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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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涉及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赔偿标准的法律规定,不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有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也作出了详细规定。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不过,《劳动法》本身并没有直接规定拖欠工资的赔偿标准,但它强调了支付工资的合法性和及时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则进一步细化了赔偿标准。根据该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此外,《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综上所述,劳动者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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